斑竹看看:是不是错了?
[size=3]严禁任何人在本论坛发表与[color=Red]中国人民共和国[/color]法律相抵触的言论!特别声明: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size]
[[i] 本帖最后由 玉兰妹妹 于 2006-9-10 00:57 编辑 [/i]] 请问楼主是否觉得矛盾呢?其实不会的,第一条:严禁任何人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是指不允许任何人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主要是指个人跟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第二条: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主要是指发表者的言论跟其他第三方的关系(不是国家).如果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由发表者自己负责. 流浪者家园是一个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审核的正规论坛,原则上本论坛不允许出现任何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言论,注册协议上有规定,会员守则上也有规定.但是流浪者家园是一个公共论坛,不能保证每一位会员都能遵守,万一有出现此类言论,我们作为论坛的管理者能做到的,只能是删帖,删发表者ID,甚至封IP.相信其他论坛也一样. 狼,人家把 中国人民共和国 特意点红,你没看出来? 搞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错字了! 晕!马上改! 已经改好了!非常感谢楼主提醒!给楼主加20分作为奖励.不好意思,都怪我自己粗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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