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家园's Archiver

逍遥九少 发表于 2007-11-10 15:18

软件区的建议

应该置顶一个问题软件专用帖,收集无效的连接,还 有过期版本的软件.新的出来后,旧的就没有必要了.

ldsystem 发表于 2007-11-10 16:01

对于无效过期帖,本论坛的做法是移入回收站~~

逍遥九少 发表于 2007-11-10 17:54

那也需要大家举报,斑竹的力量是有限的.

神雕大侠 发表于 2007-11-22 09:53

过时贴一点点就自动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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