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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香一剑 发表于 2007-12-17 21:00

关于罢免版主的通知

[color=red][b]版主:wwjw jaber 青蛙仔 zoe 梧桐树 几位版主已经四五十天没上论坛了,根据家园规定,罢免以上人员版主一职;[/b][/color]
[color=red][b]以上版主由于某些原因不能上论坛,对此我表示遗憾;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能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此飘香代表家园全体会员以及管理人员向他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曾经的努力付出和无私奉献,特将他们设为家园贵宾;[/b][/color]
[color=red][b]不过以上会员以后还可以继续申请版主,看情况优先录用![/b][/color]

a219549 发表于 2007-12-21 11:53

这样我不是又有机会了,可惜现在我期末了,没多少时间来论坛了,下学期再说:victory:

晴空万里 发表于 2007-12-21 16:18

又开了一批啊!!!:(

鸿雁 发表于 2007-12-22 19:56

如果是有原因的那就太可惜了!

飘香一剑 发表于 2007-12-22 20:48

是啊!很可惜!以前他们都是不错的版主!

柠檬 发表于 2007-12-22 22:15

:( 好可惜呀!!!

逍遥九少 发表于 2007-12-23 15:58

可以考虑降为贵宾.

cong888 发表于 2007-12-27 11:44

太可惜啦

云佛纳 发表于 2007-12-29 18:54

[font=楷体_GB2312][size=6][color=Purple][b]
孜孜奉献,从不疲倦.
昨日灿烂,今日遗憾.
斑竹有责,从此摆脱.
论坛有规,法律无情.

[/b][/color][/size][/font]

我的森林 发表于 2008-2-15 07:15

唉可是可惜但是没有办法!!:( :(

ggmm1 发表于 2008-2-15 20:49

铁打的论坛,流水的版主

jokke 发表于 2008-3-1 00:21

还好我没有被删除啊

清风解语 发表于 2008-3-14 09:54

支持 ~~~~

东方长明 发表于 2008-3-23 11:00

再来申请就可以了啊....

飘香一剑 发表于 2008-3-23 20:53

要三个月以后才可以申请的

zhangmazha 发表于 2008-4-2 08:56

有时候是没有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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