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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ktv 发表于 2007-12-26 01:52

网吧内强奸网友一审判6年

[size=4]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邵振纲 通讯员 刘爱华 寇文启)年仅18岁的“水静”可能想不到:第一次见网友,却被网友在网吧内强奸。
  昨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强奸案做出一审判决:黄小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黄小辉今年23岁,平时喜欢上网聊QQ,并取名为“我不后悔”。去年6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水静”的女网友,两人相谈甚欢。

  今年6月25日,黄小辉约“水静”见面。当天下午,两人在一家美食城见过面后,便一起到“开心果网吧”上网。

  到了网吧三楼的一间包厢,黄小辉开始对“水静”动手动脚,不料“水静”打了黄一记耳光。被打后,黄小辉非常愤怒,将“水静”按倒在包厢内的床上,扒光衣服,将其强奸。

  庭审中,黄小辉跪在法官面前祈求原谅,得知自己要坐6年牢后,“我不后悔”流下了悔恨的泪水。[/size]

matao721 发表于 2007-12-26 09:36

呵呵,看看呢

打我啊笨蛋 发表于 2007-12-26 23:44

早知如此,何必当鸡

linximxw 发表于 2007-12-27 14:50

:o :o :o :o

ktv-ktv 发表于 2007-12-27 18:31

人生有诸多不如意。

逍遥九少 发表于 2007-12-27 22:49

网吧内也可以.......

打我啊笨蛋 发表于 2007-12-27 23:59

估计是黑网吧。

ktv-ktv 发表于 2007-12-28 00:37

在包厢

wlbjsk 发表于 2007-12-28 15:33

我不后悔”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开始后悔了哦

ktv-ktv 发表于 2007-12-28 18:55

呵呵 !.上楼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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