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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z 发表于 2008-5-16 16:25

“心理救灾”应与“物质救灾”同步进行

“心理救灾”应与“物质救灾”同步进行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目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获悉,截至13日零时,四川地震灾区已发现死亡人数近万名,甘肃、陕西等其他地区死亡人数180多名。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已启动一级预案。由中国地震局12人、北京军区某部工兵团150人和武警总医院22人组成的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陆续奔赴汶川灾区,负责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任务。

应该说国家这次对地震的反应是非常及时有效的。特别是温家宝总理亲自前往灾区,对于灾区人民对余震恐慌的缓解和正处于灾难中的民心安定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同时,我们也看到,迄今为止还没有相关心理工作者前往灾区的报到。我们知道,由于道路堵塞、交通、通讯中断等原因,一些旅途滞留人员和受灾群众在灾害面前出现了恐慌、心理失衡、情感紊乱等心理危机,甚至发生个别极端行为。心理专家呼吁,国家应该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纳入救灾总体应急预案,各地在高度重视“物质救灾”的同时,也应关注灾民的“心理救灾”,这既是增强群众抗灾信心的需要,也是“以人为本”的执政要求。

[b]心理危机成为灾害中的“隐性杀手”[/b]

从以往的报到和研究来看,重大的灾害性事件由于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会造成人的心理失衡,产生心理危机,一旦得不到及时疏导,轻者将导致神经衰弱,重者可能导致抑郁症或神经分裂等精神疾病。

近30年来,全世界自然灾害及各类事故的发生频率正在加快。从1975年至今,世界重大灾害发生数量由每年的100起上升到400起。最为典型的包括卡特里娜飓风、印尼海啸、巴基斯坦地震、缅甸特大风暴等。

这些突发灾害不仅在当时使一些人产生害怕、悲观、无助、易怒、失望等情绪,并且出现身体症状,包括疲倦、失眠、做噩梦、心神不宁、记忆力减退等。而且,灾害造成的各种心理阴影会伴随受害者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终生,留下挥之不去的后遗症。

因此,通过有效的“心理救灾”,及时地为受灾人群提供心理救援,预防和减轻灾后人们的心灵创伤,对于圆满完成救灾工作至关重要。 “缺少心理援助的救灾,其实是不完整的救灾。”

[b]“心理救灾”已成国际惯例 [/b]

目前,“心理救灾”已引起一些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形成了一整套突发灾害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

江西省精神病院副院长陈宪生介绍说,一些国家的“心理救灾”工作起步较早,政府部门专门成立了反应迅速的心理危机干预专业队伍,并且有充足的经费保障。一旦灾难发生,心理危机干预专家会与其他医护人员同时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对灾民进行心理治疗。

美国“9·11”事件发生后,很多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员到达现场,对幸存者实施心理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重视“心理救灾”工作。2006年8月,浙江遭遇桑美台风袭击,浙江省组织省卫生厅、科协、心理卫生协会等部门的专家,联合组成“心理援助队”抵达灾区,启动了为期半个月的“心理救灾”行动,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政府名义组织的灾区心理援助队伍,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受灾群众的人文关怀。

此外,在抗击“非典”、江西九江地震等多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过程中,一些民间心理组织专业人士也纷纷奔赴一线,对灾难亲历者、遇难者家属以及直接参与救助的医护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心理救灾”这个新名词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

[b]“心理救灾”尚需政府高调介入 [/b]

由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在我国尚未引起重视,心理专家呼唤政府部门应尽快把“心理救灾”工作纳入政府应急预警体系,从立法、组织机构、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这项工作早日起步,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心理救灾”工作在我国刚刚萌芽,正处于“一无专业队伍、二无保障经费、三无组织流程”的混沌阶段。目前,“心理救灾”工作主要是以学校组织、心理协会等民间组织形式存在,队伍分散,形成不了合力,因此,心理危机干预作用相当有限。

[b]呼吁心理工作者积极参与灾后心理干预[/b]
“地震过后,失去家园和亲人的灾区同胞需要专业的心理关怀。作为一名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我们呼吁灾后组织一批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与当地的相关单位一起,积极发挥危机干预作用!”中国心理网向全体心理工作者呼吁,期待更多同仁参与!与此同时,中国心理网CEO陈伟先生已赶赴成都,与相关部门联络,以便在适当的时候第一时间进入灾区。欢迎广大心理工作者积极参与,共同关注灾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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