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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论文造假者被开除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浙大论文造假者被开除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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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陈更生/摄 图片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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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研究室主任吴理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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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海波的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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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造假者、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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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院士论文造假事件:
记者今日从教育部获悉,浙江大学对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造假论文的有关人员做出处分决定,论文的造假者、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由原解聘的处分追加为开除,就在知道自己署名作为作者但是没有提出异义的中药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做出撤销其研究室主任职务,并记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也撤销了他与浙江大学的聘用合同。经过调查,李连达院士确实没有参与作假的过程,但是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浙江大学不再和他续聘药学院院长。
教育部今天指出,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给科学和教育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目前,教育部已经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依靠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力量,在教育系统做到使之不愿违背道德建设、不能违背道德建设、不敢违背道德建设。

[ 本帖最后由 NWWOLFGANG 于 2009-3-15 21:37 编辑 ]

学术造假,个人行为还是集体所为
浙江大学中医学院博士后贺海波论文造假,现已确认其发表于国际期刊上的14篇论文,系剽窃、抄袭之作。浙江大学在《情况说明》中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2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此事件在国际学术界造成恶劣影响。英国《本草疗法研究》发现贺海波学术造假事实后,将其文章撤销,该杂志主编伊丽莎白教授称“它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其它期刊也已将有关论文予以撤销。现在,浙江大学已将贺海波解聘。问题是,如此大规模的学术造假,真的如浙江大学所说,是“贺海波个人行为”?
    贺海波所在的课题组,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领衔。人们发现,主要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这批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基本都有李连达院士等课题组其他成员的署名,且论文所反映的科研设计、思路、实验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很高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决非贺海波一人所能完成。再说,多篇论文的通讯联系人都是课题组实验室主任吴理茂,一般来说,论文从寄出到正式发表,都会经过多次修改,编辑部不可能不与吴理茂联系,包括院士李连达在内的其他作者,不知情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从贺海波等人发表论文时,不断变换署名形式,即可看出,他们是进行串通后有意造假。以李连达院士为例,其出现在国外学术期刊上的署名有多种拼写形式,包括Lianda Li、Lian-Da Li、Lian D.Li、LIAN-DA LI、L.-D.Li、L.Li、Li L、Li LD等。使用让人眼花缭乱的署名,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躲避在Pubmed(世界最大的美国国立图书馆科学论文数据库)上的检索,以免被发现。因为来自同一课题组的学术论文存在编造实验数据或者将一次实验复制到多个论文中等情况,只要将这些论文全部检索出来,稍加比对就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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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论文造假"续:涉嫌院士称打假者动机不纯

李连达院士指打假者动机不纯
    浙大要求吴理茂尽快回校配合调查
    针对近来备受关注的“院士课题组涉嫌论文造假”之说,浙江大学近日表示,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校方认为论文造假是博士后贺海波的个人行为,与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无关。
   据了解,同被卷入风波的浙大药学院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副教授已于去年8月赴美做访问学者,目前浙大正通过电子邮件向他了解情况,要他尽快回校配合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院士在给学校的信函中说明:贺海波剽窃原博士生导师的研究资料造假论文,除1篇外,均在2008年6月以后才陆续刊出,这些文章不是他的课题,也不是他指定贺海波做的课题,更不是国家973课题。贺海波如何剽窃、造假、投稿等,事先他一无所知,直至最近被揭发后才知道。
    李连达院士说,多次写举报信的祝国光,其真实身份实际上是国内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李连达还认为,祝国光此次不遗余力地打假,根本原因出在自己一项即将公布的研究成果威胁到了祝国光所服务公司的商业利益,该研究结果表明,该公司生产的用于冠心病治疗的某药物的实际疗效与宣传效果不符,于是该公司试图收买李连达不成,便出现了祝国光的举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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