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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庶民,你该死(转帖)

这几天,网络上因为一个普通的妇女难产,由于她丈夫不愿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而眼睁睁死在医院里的事件,闹得纷纷纭纭不可开交。对于她的死,医院坚持说是因为她丈夫不愿签字,而没有家属的签字医院就不能进行手术。据说当时还有媒体的记者在场,并反复劝这位丈夫签字,以至于当场下跪!但那位丈夫就是不签。直到产妇已经死亡了,这位丈夫才吵着要签。
   很多人谴责这位丈夫的冷酷无情,也有人说是因为他是农民工,不懂得手术需要家属签字这一点,而且还害怕签了字后医院会像大索取他无法承担的费用。是的,这样的假设我们都能认可,这位丈夫要不是真的就冷酷,甚至希望自己的妻子死,那一定是真愚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自然我们也能接受他害怕无法负担手术产生的费用,因为我们都知道当下中国的医院,是一般人都害怕进的,何况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农民呢?就这事件,这位做丈夫的行为的确值得所有的人谴责,将他看做是一个愚昧的,没有人性的家伙。在很多人心里,我想一定都希望他也去死掉。
   是的,当然这样因为他的行为,大家都有义愤填膺的理由与权利。当那位记者主动劝说,并宁愿拿出一万块来作为那位丈夫签字的奖励,也的确值得我们钦佩。医院按规定,家属不签字就不做手术,也是符合法律与常例的。这样似乎在这个事件中,惟一值得我们来谴责的就只有那位丈夫了。居然有人能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因为难产就那么死在医院的手术室里,而连一个最简单的字都不愿意签!这样的人真的就不该让他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是一只野猫野狗,在路上看见它要死了,只要是一个正常的,有起码同情心的人,都会假以援手不是吗?何况是你自己的妻子,一位与你同床共寝的,为你怀上孩子的人。所以所有对他的谴责、辱骂,都是应该的。
   但是仔细想想,我们就会发现好象我们忽视了点什么。要是当时的情况是发生在另外一个地方,而不是医院里,似乎我们还能理解。毕竟在其他的地方,是不具备对这位可怜的女性施以援手的条件的。可这是在医院,是在一处所谓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院里,一处除了商业利益外,还应该承担救命义务的地方,就那样眼睁睁看着一个活鲜的生命死去,更别谈在她肚子里还有新的,想要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生命!仅仅只是因为按程序,没有家属的签字就不能实行手术,就该看着那位妇女死掉。
   我们能设想设想。医院按常规的确是不该在没有得到家属授权的前提下施行手术,这大概是在全世界任何一家正规的医院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对于医院当时的不做为,我们没有任何去谴责的理由。医院是在按照规定,按照法律执行它该执行的权利和义务。只是我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是,这家医院里的那些医生护士,就眼睁睁看着一个生命在能被抢救过来,而且并不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情况下,就那么在众目睽睽下离开这个世界,还有她肚子里连光明都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的小生命。难道面对这样的冷酷,那些在场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的人们,就不觉得丝毫不安,愧疚吗?难道就真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处理这样一件并非是经常发生的突发的偶然事件吗?在面对一个即将失去生命的生命,一个能被很简单就挽留下来,前提是只要你想挽救就能挽救的生命时,法律和规定是否真的就要超越,就能,就应该超越生命的意义呢?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没有什么变通的法子?能否想抢救下了生命,然后再谈其它的呢?
   是的,也许医院天天面对着生命的来来去去。或许在他们眼里,生命并不具备一般人所认为的意义。那不过是一具具器官的组合,就和一个个机械,草木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不是还有比这更残酷,更灭绝人性的众多事件每天都在这里什么地方不断地发生着吗?一个人死在医院,那总比那些死在罪犯手里,死在战争的蹂躏下的人要幸福得多,至少当时她还有被拯救的机会和希望不是吗?那些医生护士似乎的确没有任何义务去在没有家属签字的前提下,拯救那位可怜的女人,连她的丈夫都不愿意为挽救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在一份手术同意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几个简单汉字呢。那这些与这位女人没有任何血缘上,法律上关系的人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施以援手呢?而且要是一旦援救,出现了无法预知的不测,那位丈夫再向医院提出什么要求,甚至是法律责任等等,那医院不是自找麻烦吗?
   然而我在知道这件事后,怎么都觉得不舒服,觉得不对头,觉得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对于这样一件让人感到荒唐,感到无所从适,连究竟该谴责谁,谁更该来为此事负责都无法明白。一个生命就那么死了,和她还没出生的孩子一起。她不是死在别的什么地方,而是在一家医院里,一家本来是该拯救生命的医院里。在她丈夫,在记者,在众多以救治生命为自己的工作和责任的医生、护士的面前。是的,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除了在道德上谴责那位丈夫外,我们似乎就找不到还能去追究别的什么人。这就和很多时候,当一个人溺水了,或者是在马路上被车撞了,周围围满了围观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施以帮手一样,在事情过后,我们无法去知道该谴责谁。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里已经是成为了常态,经常就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也的确有过很多人因为出手相救了,而惹上想都想不到的麻烦这样的事。也许是这个社会已经麻木了,已经没有了最基本的人性和同情心?只是这样想过后,我还是会觉得不舒服,觉得悲哀与害怕。我想要是哪天我自己出现了和这相仿的事情,那时我该怎样对待呢?对于这样的一件事件,我无话可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此,我只能说谁要你是位出生农村的农民,是一位摊上了这么一个起码能说是愚昧的丈夫,又蠢又没钱和地位呢?所以我想说的就是:你是庶民,你该死。因为我除了认为她是一位按我们古代社会的等级划分,该被划分为“庶民”这样的身份外,实在找不到其它的划分法。面对她的命运,我感到不寒而栗。因为我也和她一样,是位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又穷又卑微的人。知道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我自己也会因为什么情况,遭遇到和她一样的结果。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
   这就是我们所生所在的这个社会里的现实,是不争的现实。有些冷酷是吗?很多年前,我的一位学生,曾经因为溺水,而周围围观的那些人不愿在没有任何回报的前提下去救援而死去。当时我还能就当那是件个案,是个偶然的事件,而且当时并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职能部门与人在场。但今天,当我知道这样一个事件,这样一件发生在一所公共医院,而且还有记者在场情形下的死亡事件,是发生在已经二十一世纪的我们的社会里后,对于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的认定。难道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当这样事情发生时,社会公共功能就不该起到其应该起的作用,面对一个生命被这样威胁时,作为社会公共责任部门的医院就没有其它的办法,就只有以法律规定来为自己的不作为辩护,而那些目睹两天生命在自己能救而不施以援手的情况下失去生命时,就没有丝毫人性的自我谴责吗?
   所以我只能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你是庶民,你该死。因为我知道假如这是一位社会身份不一样的对象,即便她的家属就真的也这样了,也一定会有其他的人出来为其主持该属于她的生存权的。

现在都是这样的没有办法!去个医院要是不找人都能让他们宰死!你还无话可说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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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风日下,这种现象比较普通,有人就拿富豪们一桌十几万元的酒席与贫困地区破烂教室对比过,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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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蛮多的,现在没时间细看,待会看
喜欢有雨的世界,喜欢每一滴雨水洒落在身上的感觉,雨哭了我就不用再落泪了。
我好想去寻找那个充满雨的天堂!你说会有这么一个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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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哦!


晚上回来看!!
    帅有个P用,最后还不是被卒吃掉。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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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长呀,有时间再慢慢看!!!
筎锞错鐹了,就钚能回头2ɑ..童话美丽的结局゛.从不属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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