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喜欢和忘记 [打印本页]

作者: 梦依    时间: 2006-12-10 14:06     标题: 喜欢和忘记

遇见一个人,只需擦肩而过的缘分;
  喜欢一个人,只需一见钟情的瞬间;
爱上一个人,只需流星划过夜空的刹那;
可是要忘记一个人,却要有一生的岁月。
作者: xajixing    时间: 2006-12-10 16:54

看来楼主有这样的经历呀!
作者: 小夕    时间: 2006-12-10 19:01

其实有的不是爱情,那只是一种好感!
         现在很多人看不清爱情,只是因为有好感而觉得自己爱他,希望大家可以看清真滴爱情!
作者: 大水牛    时间: 2006-12-11 12:03

用一生的岁月就能忘记 ? 就能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
作者: 魂断vs小丘    时间: 2006-12-19 20:30

遇见。。
喜欢。。
爱上。。
忘记。。
只是感情的轮回。。。
快乐的生活。。。
感情不是我们人生的全部。。。




欢迎光临 IT家园 (http://bbs.it998.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