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喜欢和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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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梦依
时间:
2006-12-10 14:06
标题:
喜欢和忘记
遇见一个人,只需擦肩而过的缘分;
喜欢一个人,只需一见钟情的瞬间;
爱上一个人,只需流星划过夜空的刹那;
可是要忘记一个人,却要有一生的岁月。
作者:
xajixing
时间:
2006-12-10 16:54
看来楼主有这样的经历呀!
作者:
小夕
时间:
2006-12-10 19:01
其实有的不是爱情,那只是一种好感!
现在很多人看不清爱情,只是因为有好感而觉得自己爱他,希望大家可以看清真滴爱情!
作者:
大水牛
时间:
2006-12-11 12:03
用一生的岁月就能忘记 ? 就能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
作者:
魂断vs小丘
时间:
2006-12-19 20:30
遇见。。
喜欢。。
爱上。。
忘记。。
只是感情的轮回。。。
快乐的生活。。。
感情不是我们人生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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