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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爱上一个人的8个预兆哦!!!!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的森林    时间: 2006-4-2 20:31     标题: 爱上一个人的8个预兆哦!!!!

1.当你正在忙时,却把手机开著,等著她/他的短信..你已经爱上她/他了
  2.如果你喜欢和她/他两个人单独漫步..你已经爱上她/他了
  3.当你和她/他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他,但是当她离/他开你的视线时,你会急著寻找她/他...你已经爱上她了
  4.当她/他受伤或生病时,你会很关心她,替她/他著急..你已经爱上他了
  5.当她/他和别人要好时,你会感到吃不知其味...你已经爱上她了
  6.当你看到她/他那甜美的笑时,你的嘴角会扬起一丝得意的笑..你已经爱上她/他了........................................
  7.当你看到这篇文章时,心里想到某个人
  8.当你看到这篇文章后,不回贴将会一辈子没人爱,没人疼,没人陪,没人关心,没人照顾!!
作者: 兴爷    时间: 2006-4-2 20:38

8错
作者: 风月    时间: 2006-4-6 11:31

太狠了点吧,路过都不行。不过好像写的不错。
作者: 我的森林    时间: 2006-4-9 23:43

是吗!1
才知道 哦!!!
呵呵
作者: 流浪汉    时间: 2006-4-17 23:03

够狠的!我看到你了,我对你有了前7个感觉,我怎么办?
作者: 寻找一滴泪    时间: 2006-5-18 11:13

看来不回贴是不行了
作者: 憧憬人生    时间: 2006-5-19 08:57

如果还未见过面
有其中一种可能也算吗?
作者: 塘人街    时间: 2006-5-19 14:02     标题: 不小心路过,中招!!!!!!!!呵呵... ....


作者: march9711    时间: 2006-5-26 16:46

哈哈
作者: 秋迟    时间: 2006-6-7 20:39

—_—b
作者: fxy1118    时间: 2006-6-17 15:09

无奈,郁闷之中


作者: z888free    时间: 2006-6-23 01:09

有点狠啊!!
作者: jack_lv1969    时间: 2006-6-26 07:22

LZ最后的话够狠!不顶不行啊!!!飘过~~~
作者: 南海风    时间: 2006-6-27 15:51

佩服佩服,现在的楼主,一个比一个厉害了!高招太多啦!
作者: 孤独的wolf    时间: 2006-7-12 09:44

再也不敢看你的贴子咯
作者: xx17    时间: 2006-7-18 17:43

—_— —_—
作者: 風心井    时间: 2006-7-18 20:37

呵呵,不知你所说的是男孩的心思还是女孩的心思呢,不过我觉得没有一个是对的
作者: 陋室居    时间: 2006-7-18 21:34

爱无需理由,没有征兆
只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喜欢
作者: 依然123    时间: 2006-8-3 21:28

顶一下!
作者: 梧桐树    时间: 2006-8-4 15:50     标题: 不错

可是我已经有人爱了啊
作者: 牵挂一生    时间: 2006-8-5 19:16

哈  这个贴 让人看了 不得不回贴啊    不过好像有几点没有  那算不算爱上了呢?哈
比如第一点   本人没手机  哈哈哈哈!
作者: 6130160    时间: 2006-8-12 15:54

看来我是喜欢上你了
作者: yao112002    时间: 2006-8-13 22:25

是吗?
作者: wx9110079    时间: 2006-8-18 07:36

有感触
作者: hfyjcel    时间: 2006-8-22 17:44     标题:

是啊,有道理
作者: wind4321    时间: 2006-8-28 19:12

TMD,还是回一个吧
作者: samlp    时间: 2006-8-29 09:13

我只是路过,太狠了吧
作者: lp    时间: 2006-8-29 09:29

爱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有这么多的感触吗
作者: 黄昏的海风    时间: 2006-8-31 09:58

第8条不是预兆吧?
作者: 19889    时间: 2006-9-1 18:38

没办法了,,,恶意中伤
作者: finewind    时间: 2006-9-22 23:03

楼主不厚道
作者: bingfengyue    时间: 2007-1-4 01:41

怎么可以这样,我现在没人疼没人爱,是不是回贴了就有人爱有人疼拉?
作者: lixinxing283    时间: 2007-1-11 18:03

看来必须得回
楼主所说得好像是得。支持一下
作者: 小夕    时间: 2007-1-14 13:50

好惨啊!不回帖就会没人爱,没人疼,哎呀!我的妈啊
作者: 人无完人    时间: 2007-1-24 21:11

中招了,小妮子,坏的来
老了,读你的帖时也在回忆,
实在是没感觉了,太久远了。。。。。。。
作者: 娃娃鱼    时间: 2007-1-26 09:11

原帖由 人无完人 于 2007-1-24 21:11 发表
中招了,小妮子,坏的来
老了,读你的帖时也在回忆,
实在是没感觉了,太久远了。。。。。。。

请问高寿?
作者: 风中的承诺    时间: 2007-1-26 21:03

回,怎么能不回!
大家齐心协力把搂筑得高高的,人人得一份真挚的爱。
作者: leaves    时间: 2007-2-1 14:34

好可怕,赶快回贴!!
作者: 霜之哀伤    时间: 2007-2-16 15:22

还是回一下吧!!
作者: lovelp    时间: 2007-2-28 08:41

写的不错,支持一下
作者: 小谢    时间: 2007-3-3 20:30

我要是没话说我就不会回贴的..........
      你要是看了我这篇贴你会变乌龟的~!
            呵呵~!·
作者: 9611234    时间: 2007-3-5 20:05

原帖由 风月 于 2006-4-6 11:31 发表
太狠了点吧,路过都不行。不过好像写的不错。

不是吧
作者: 柠檬    时间: 2007-8-29 14:57

进来瞧瞧!
作者: 我的森林    时间: 2007-8-30 05:14

呵呵!
好高兴这帖有这么高了!!
谢谢 各位的支持哦!!
作者: 傲天飞龙    时间: 2007-8-30 10:59

支 持 一  下
作者: 小谢    时间: 2007-8-30 15:22

哎~~~~~~~~~~!

也太缺德了吧`!
作者: 我的森林    时间: 2007-8-30 20:07

别这样说嘛!
什么事信总比不信的要好呀
作者: 心情愉快否    时间: 2007-9-2 12:49

当你看到这篇文章后,不回贴将会一辈子没人爱,没人疼,没人陪,没人关心,没人照顾!!
作者: ggmm1    时间: 2007-9-2 12:51

我! 逍遥法外
作者: 我的森林    时间: 2007-9-3 00:57     标题: 回复 #49 ggmm1 的帖子

最后还是一样乖乖的回帖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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