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在众多腐败官员面前,法律也无奈地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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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321
时间:
2007-3-7 10:34
标题:
在众多腐败官员面前,法律也无奈地让步了
自去年开始,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政府换届工作在各地展开。为保证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中央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然而,河南平顶山市的官员没想到,这次败坏风气的不是“跑官卖官”、“拉票贿选”,而是一条骂人的短信。据说,短信对市委书记邓永俭进行了辱骂,并号召代表们不要再选邓任市委书记,而此时离平顶山市七届党代会召开还有一个多月。出人意料,编发短信的是平顶山市新华区区委书记杜欣,更令人吃惊的是,在有关部门对杜欣进行调查时却意外地发现更大的收获———杜欣及100多名官员卷入了一起金额巨大的腐败窝案中。一个由短信引发的破坏选举案迅速衍化成一个金额巨大、牵涉官员众多的腐败窝案。
据的《南方都市报》报道透露,办案人员在杜的办公室里搜出几十万元现金和六辆小车的购买发票。初步调查杜欣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1200多万元,他交代出来的向他行贿的官员有100多名。“他的记性很好,几年间接受贿赂事无巨细都一一想起,甚至有人某一时间送给他一张代金券他都能清楚记得。”相关人士介绍。另一个说法是,杜在交代官员向其行贿时干脆向工作人员要了一张新华区的领导干部表格,从表格上将牵涉的官员一一圈出并注明行贿金额。
据称现在令有关方面头痛的是,由于涉及官员太多,如果再这样查下去,新华区的官场就要被翻个个儿。所以有关方面会对行贿金额划定一个标准,比如六万元以下的不再追究刑责,只在党内给一个警告,从而保持新华区政治社会的稳定。目前杜欣案件还未进入司法程序。其他人员在向办案组说明情况后都暂得以继续本职工作,只有一名女性官员被逮捕。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行贿受贿达5000元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着杜欣及众多腐败官员,神圣的法律在这里也只得无奈地让步了,由5000元放宽到60000元,扩容到12倍,一大批腐败分子将免予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以一个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而告终。他们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对着一批清正廉洁的下属发号司令,行使着领导权。这可是对是民主法制和反腐倡廉的讥讽,法律在悲哀流泪,腐败分子在暗自发笑。
难道依法处理了这些人新华区就要动乱吗?非也,我想90%以上的新华区干部群众是拥护对腐败分子依法严惩的。难道依法处理了这些人新华区就找不到继任的干部吗?非也,我想90%以上的新华区干部群众是清正廉洁的,何况还可以从外地交流干部去,现在不是提倡异地任职吗,这不正是一个消化超编干部的契机吗!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击腐败决不手软。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繁荣富强,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以上事实源自《华西都市报》2007-3-4第三版)
作者:
znz
时间:
2007-3-10 19:17
我心痛啊!除了这,还能如何呢?
作者:
东西方不败
时间:
2007-3-12 15:58
法不责众,!!!如果众人都到了被责的地步,只能是更换法律了!!
作者:
j-j001
时间:
2007-5-7 16:50
如果我有个一官半职我也要贪。
作者:
寂空明
时间:
2007-5-10 20:33
哎.什么社会...法律也维持不了公正了吗
作者:
夜猫子
时间:
2007-5-10 21:54
唉。无奈。。
作者:
刘主
时间:
2007-6-20 10:18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击腐败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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