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法律援助是否完全免费
[打印本页]
作者:
znz
时间:
2007-5-13 17:32
标题:
法律援助是否完全免费
一般情况下,您无须支付律师的代理费,但须分担一定的必要费用。
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当先行对受援人做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支付。
经人民法院调节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诉讼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双方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有人民法院判决结案的案件,败诉方为非受援方当事人,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败诉方为受援方当事人,由于其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诉讼费;双方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诉讼费,受援方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其应承担的部分。
作者:
五朵金花
时间:
2007-9-9 16:43
这个道理一定要懂,天下没有绝对免费的
作者:
从番职出发
时间:
2010-1-5 00:24
发帖,其实是应照顾读者感受……
呵呵,
欢迎光临 IT家园 (http://bbs.it998.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