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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络电视暴力色情信息催化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朵金花    时间: 2007-9-30 21:38     标题: 网络电视暴力色情信息催化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今天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资深法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电影《法官妈妈》的原形尚秀云法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研究员陈卫东作客人民议事厅,谈“未成年人犯罪”。
     网络以及电视等媒介上大量无序传播的暴力和色情信息,对青少年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不少未成年罪犯有某种程度的网瘾,并因这些不良信息的催化诱发犯罪。

     陈卫东称,网络暴力、色情信息,包括影视作品当中的暴力场面,污染了儿童成长的媒介环境。以前有黑录像厅,现在有黑网吧等,更以这些色情等不良信息来吸引未成年人,给诱发未成年人犯罪制造温床。

     尚秀云分析说,未成年人罪犯都有旷课、夜不归宿、泡网吧的经历,网络成为孩子获得不良信息的一个很重要的渠道。一些未成年人经常从网络里面看枪战、飙车、砍杀,形成道德认知上的错位甚至认为抢劫是合理的。一些涉及暴力的电视业对孩子的暴力倾向起到负面影响,很多未成年人罪犯爱看古惑仔等涉及暴力的影片。另外,网上还有大量色情、淫秽的信息,吸引了不少进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另外小孩因为容易接受暗示,又容易模仿,好奇心强,受到这种有害信息的影响也比较大。

     还有网络之外的电视台或者广播电台,播放的一些广告中也含有涉性的内容。程卫东与尚秀云都认为,国家的有关职能部门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规范网络、电视等媒介上播放的信息,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外部环境。网络、电视等媒介上的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对未成年成长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国家的重视,广电总局连续叫停好几个省级电台播出的涉性节目的栏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指出父母要及时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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