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dsystem 于 2007-10-5 22:33 发表 欢迎楼主申请版主,15天之后见分晓,希望你能申请成功! PS:业内it新闻及免费资源类不应该放到AD区,论坛有相应的版块.
原帖由 ggmm1 于 2007-10-6 14:46 发表 照规矩应该说明你在风云墙担任斑斑的ID
原帖由 西布伦 于 2007-10-6 16:26 发表 希望你能申请成功!
原帖由 xch827 于 2007-10-6 15:02 发表 和本论坛一样xch827
原帖由 ggmm1 于 2007-10-6 16:57 发表 嗯,风云的游戏斑斑。bb不少啊
原帖由 ldsystem 于 2007-10-7 11:48 发表 版主申请最新规则,自申请之日起,10天为观察期,如适合担任版主,将设为试用版主,试用一个月后,合格者录用为正式版主.
原帖由 ggmm1 于 2007-10-11 08:40 发表 怎么才发87贴
原帖由 ldsystem 于 2007-10-14 21:49 发表 试用版主已设好,一个月之后,如合格将转为正式版主,希望多多努力,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