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网吧内强奸网友一审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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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6 01:52
标题:
网吧内强奸网友一审判6年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邵振纲 通讯员 刘爱华 寇文启)年仅18岁的“水静”可能想不到:第一次见网友,却被网友在网吧内强奸。
昨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强奸案做出一审判决:黄小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黄小辉今年23岁,平时喜欢上网聊QQ,并取名为“我不后悔”。去年6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水静”的女网友,两人相谈甚欢。
今年6月25日,黄小辉约“水静”见面。当天下午,两人在一家美食城见过面后,便一起到“开心果网吧”上网。
到了网吧三楼的一间包厢,黄小辉开始对“水静”动手动脚,不料“水静”打了黄一记耳光。被打后,黄小辉非常愤怒,将“水静”按倒在包厢内的床上,扒光衣服,将其强奸。
庭审中,黄小辉跪在法官面前祈求原谅,得知自己要坐6年牢后,“我不后悔”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作者:
matao721
时间:
2007-12-26 09:36
呵呵,看看呢
作者:
打我啊笨蛋
时间:
2007-12-26 23:44
早知如此,何必当鸡
作者:
linximxw
时间:
2007-12-27 14:50
:o
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7 18:31
人生有诸多不如意。
作者:
逍遥九少
时间:
2007-12-27 22:49
网吧内也可以.......
作者:
打我啊笨蛋
时间:
2007-12-27 23:59
估计是黑网吧。
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8 00:37
在包厢
作者:
wlbjsk
时间:
2007-12-28 15:33
我不后悔”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开始后悔了哦
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8 18:55
呵呵 !.上楼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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