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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吧内强奸网友一审判6年 [打印本页]

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6 01:52     标题: 网吧内强奸网友一审判6年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邵振纲 通讯员 刘爱华 寇文启)年仅18岁的“水静”可能想不到:第一次见网友,却被网友在网吧内强奸。
  昨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强奸案做出一审判决:黄小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黄小辉今年23岁,平时喜欢上网聊QQ,并取名为“我不后悔”。去年6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水静”的女网友,两人相谈甚欢。

  今年6月25日,黄小辉约“水静”见面。当天下午,两人在一家美食城见过面后,便一起到“开心果网吧”上网。

  到了网吧三楼的一间包厢,黄小辉开始对“水静”动手动脚,不料“水静”打了黄一记耳光。被打后,黄小辉非常愤怒,将“水静”按倒在包厢内的床上,扒光衣服,将其强奸。

  庭审中,黄小辉跪在法官面前祈求原谅,得知自己要坐6年牢后,“我不后悔”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作者: matao721    时间: 2007-12-26 09:36

呵呵,看看呢
作者: 打我啊笨蛋    时间: 2007-12-26 23:44

早知如此,何必当鸡
作者: linximxw    时间: 2007-12-27 14:50

:o
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7 18:31

人生有诸多不如意。
作者: 逍遥九少    时间: 2007-12-27 22:49

网吧内也可以.......
作者: 打我啊笨蛋    时间: 2007-12-27 23:59

估计是黑网吧。
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8 00:37

在包厢
作者: wlbjsk    时间: 2007-12-28 15:33

我不后悔”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开始后悔了哦
作者: ktv-ktv    时间: 2007-12-28 18:55

呵呵 !.上楼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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