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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长当街侮辱班主任 教师“安全感”不是小事 [打印本页]

作者: 至尊    时间: 2006-7-19 08:23     标题: 家长当街侮辱班主任 教师“安全感”不是小事

没有老师的安全,就没有学生的安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师生安全都要受到保障。学生安全受保障,教师的安全同样也应受到保障,消除“校园暴力”应是全方位的。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可偏偏“为父”的老师几次被学生家长当街厮打、侮辱,还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你便是师德沦丧。长此下去,老师还敢批评还敢管学生么?救救这些对教育事业还踌躇满志的教育工作者,毕竟当所有的老师都对教育失望,一进教室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都没有了责任心的时候,受害的是学生!




因为接受不了老师的批评,4月17日,贺兰县逸挥基金回民中学(简称贺兰回中)七年级(初一)8班的女学生兰兰赌气出走,至今没有音讯。


兰兰“失踪”后,其家人多次找到学校,当众对兰兰的班主任进行污辱,撕坏其衣服。身心遭受严重伤害的班主任老师,卧床不起,造成该老师所带的2个班的120名学生好几天难以正常上课。


学生出走 意让老师害怕


每周一是贺兰回中升国旗的日子,学校要求每个班的学生都要穿校服,并将此列入班级考核。


据兰兰的同学介绍,由于兰兰的校服已丢了很久,她就经常借同学的校服参加升旗仪式。因兰兰和社会上的人接触多,同学们怕她,只能将校服借给她穿。班主任冒老师听学生反映此事后,多次找兰兰谈话,并让她尽快买新校服,以免影响班级的考核分。


4月17日,又是升国旗的日子。兰兰再次向同学借校服穿,冒老师为此对她进行了口头批评。为了解决兰兰没有校服的事情,升完旗后,冒老师要求兰兰把家长叫来。因为没有联系上家长,冒老师便先去别的班上课。在此过程中,兰兰离开了学校。


兰兰的同学告诉记者,兰兰平时胆子很大,当得知老师让请家长时,她对同学说:“要出走打工去,让老师害怕害怕。”随后,兰兰就离开学校,至今杳无音讯。


一些学生告诉记者,兰兰平常不喜欢学习。2月23日,寒假后开学的第一天,兰兰为了逃避学习,就离家出走了2个多星期。当时把老师和同学们都吓坏了。后来,家长将其找回来,专门送到学校并保证以后其出走的事与学校无关。


据兰兰的一位任课老师介绍,兰兰经常旷课。就在她最后一次离校的十几天后,兰兰的多名同学还在学校周围见过她,并相互说过话。




班主任老师当街遭学生家长侮辱


在冒老师家中,记者见到其卧病在床。据冒老师讲,5月18日早晨6时30分,也就是在兰兰出走一个月后,她去学校,快到校门口时,发现兰兰的家长在等候她。看见冒老师走近后,包括兰兰家长在内的七八个人冲上前来,当众辱骂冒老师。还不等冒老师开口,兰兰的奶奶就上来抓住她的衣服领子又抓又挠,不但将她的衣服撕坏了,还将她的内衣当众撕开。


当时正值上班高峰,许多人围观,冒老师又气又羞,当场就哭了。但是兰兰的家长并没有住手,闻讯而来的学校保安将兰兰奶奶拉开。随后,派出所接到报案赶到后,将冒老师和兰兰的家长带到派出所。


据冒老师介绍,兰兰离开学校的当天,她就给其家里打了电话。但是,兰兰的父母并不以为然。他们说,兰兰可能去了别人家。之后冒老师和兰兰的家长多次联系,讨论兰兰的行踪。5月2日,兰兰的家长给冒老师打电话,说要找学校处理此事。5月8日,他们找到学校领导反映情况,并将兰兰的出走归罪于冒老师。此后,兰兰的家长多次向冒老师“要人”。


5月17日,冒老师在给学生上课时,兰兰的家长突然冲进教室大吵大闹。兰兰的奶奶坐在教室外边的地上又哭又闹,直到学校的老师来了以后才把他们拉走。当天晚上,兰兰的家长在校门外等候冒老师,并打电话威胁她:“要是2天之内找不到孩子,工作别想要。”而此时,冒老师正在学校附近的网吧寻找兰兰。


冒老师说,兰兰一离开学校她就跟其家长联系,共同找孩子。此后,也是老师到派出所报的案。但是兰兰的家长却将此事完全归罪到她的头上,并多次当众侮辱她,使她的身心受到莫大伤害。


冒老师哭诉:“要不是为了全班学生,我真不愿意回到学校。”




校长:老师受辱学校无能为力


5月23日早晨,记者走进贺兰回中时,从校保安室走出一位30多岁、瘦弱的女门卫让登记。记者几经打听找到了该校初中部的办公区,见到该校副校长汪富金。


就冒老师在校门口被学生家长污辱一事,汪校长说,学校对此事很痛心。但对家长厮打老师的行径,学校无能为力。兰兰失踪后,其家长曾几次带着四五位亲属到学校“算账”,学校门卫因势单力孤,无法阻止其闯入教学区,学校领导只能一边尽力劝阻家长停止对老师的谩骂、厮打,一边拨打110报警,直到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才将当事人劝走。


据了解,贺兰回中初中部有2200多名学生,其中1500名学生属住校生。汪校长告诉记者,学校也想加强保安工作,但由于人员编制、经费限制,只能安排7名工作人员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这7名工作人员都是同时负责几项工作的,每天有3个人24小时在校内巡逻。




众家长:还老师一个公道


记者在采访过程感受到,许多学生和家长多次流露出对冒老师的尊敬。据了解,1987年冒老师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教学工作,4年前调入贺兰回中担任数学老师兼班主任。从教19年来,由于工作优秀,她曾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


一些学生家长对记者介绍,冒老师不仅是个优秀的老师,更是个优秀的班主任,她对学生很有责任心。对于出现在学生身上的意外状况,她总是及时和家长联系沟通。班里的学生有心事也愿意跟冒老师谈心。在冒老师的精心管理下,她所带班的各科成绩在年级中都名列前茅。


冒老师被兰兰的家长谩骂、厮打后,许多家长都对此行为深表不解,并自发到冒老师家里探望,并联名要求学校妥善处理此事,还冒老师公道。


律师:是典型的民事侵权


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锦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例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案。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本案中,受害人冒老师在校外被学生家长厮打,学生家长在公众场合导致受害人隐私部位曝光,是对受害人进行污辱,对受害人造成的是精神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针对教师安全问题,田律师建议,如果因老师教育批评,导致学生出走,老师应及时告之家长及学校相关领导,并和家长沟通,避免矛盾的发生。如果遇上行为过激的家长,学校和老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对保护教师的安全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应该加强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措施,以保护学生、老师的安全。


保障教师安全不是小事情


记者在新华网看到这样的一副帖子:“现在的学生,我们不知如何爱护!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脸色还给不得;提问少不得也多不得,开除不得,处分不得。那些稚嫩的心灵一丁点儿伤害不得,否则,会出走,会跳楼,会骂你,会在课堂上回敬你耳光,会邀约哥们、家属上门寻仇,会在半路上拦截你。老师成为被教训的对象,尊师重教的风气何在?教师的尊严何在?”


贺兰县回中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在贺兰县一些中学,由于学生教育问题,一些老师被打和侮辱的事时有发生。安全对老师而言似乎已形同虚设。遇到教师被打的情况,只要不是被打成重伤,学校都希望大事化小、息事宁人,尽量在学校内部解决,生怕影响学校形象,老师们都很寒心。


一位从事教育工作多年的教师认为,家长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学校是委托管理人,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的家长却走入误区,觉得进了校门,就等于学校全包。他希望家长能够将心比心,给教师应有的尊重。


贺兰县教育局副局长王建宁说,对于冒老师被学生家长侮辱一事,教育局已责成贺兰回中妥善处理,并由该校领导负责探望、慰问身心遭受伤害的冒老师。


王局长呼吁,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教师的安全,让他们安心、安全地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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