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从6月1日起 无偿提供塑料袋最低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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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儿
时间:
2008-5-16 13:55
标题:
从6月1日起 无偿提供塑料袋最低罚5000元
从6月1日起,商场将不能再无偿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袋,也不得变相无偿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袋,违反规定将最少处以5000元的罚款。
记者昨天(15日)从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中了解到,塑料购物袋不得以低于经营成本销售、不得不标明价格,而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也属违反规定。
三部门表示,该办法实施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也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作者:
一路灌水
时间:
2008-10-11 13:54
外面的小摊上还是免费提供,也有卖的。
作者:
叶儿
时间:
2008-10-17 13:25
原帖由
一路灌水
于 2008-10-11 13:54 发表
外面的小摊上还是免费提供,也有卖的。
小摊上还有,以后应该会有所改善啊。
作者:
tiannan8888
时间:
2008-10-18 13:42
还是主要以教育为主啊!毕竟关键不是为了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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