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帖子
- 18
- 积分
- 36
- 注册时间
- 2012-6-3
|
高科技企业,研发很大的企业就换了一个方式
高科技企业,研发很大的企业就换了一个方式
高科技企业,研发很大的企业就换了一个方式,叫研究开发有限合伙人,有开发能力的公司发起和一个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一个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这家公司负责研发,但是由谁承担?还是由发行,要技术和有能力研发的公司承担,他反过来收管理费,收研发费,这一笔大支出由另外一家所谓的有限合伙人来掏钱,他来请公司研究,所以给你交管理费。这样一大笔研发项目为我们的公司找到。这里面签订一系列所谓的服务协议、开发协议,由于这家公司本身没有雇员,这个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自己没有雇员,所以要充分利用本来需要技术,而且要开发的公司由它来开发,管理咨询这样给它提供管理费,开发成功以后,由这家公司来购买,或者是租赁。这样的话,在研发未成功的时候,这笔费用不会办成巨大的研发支出。所以,这个方案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方法实际上国外这种方法用得比较普遍。它还可以上市,它发行股上市投机。它主要是靠出售技术,它可以利用税款纳税,可以减少公司本身研发费用。
我刚才谈到在国内做创新有很大的约束。
一个约束是金融系统证券化程度比较低。所以很多跟市值产品还不能接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