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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相遇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觉得思绪很乱,满脑子是那美眉的影子!在痛定思痛之后,我还是决定开创我的“英雄伟业”。装好游戏后,就开始我的英雄浪漫之旅!我之所以说忘情,因为游戏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我坐在那儿玩得天昏地暗,连中午饭也没吃,直到我的肚子发出强烈抗议的时候才收手!看看窗外天色已晚,本来想做顿好吃的,可一想到我那未竟的“事业”,觉得这太“浪费”时间了!我决定出去吃!——对于像我这种“恋家”的人来说,这个决定可能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第一个!

我之所以决定要出来吃而不浪费时间因为我家门口就有饭馆!——那是当我想偷懒的时候常去的地方!进了餐馆,随便找了个位。我坐在那儿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大呵欠等着服务生过来。这不用等太久的,很快,服务生将菜单递给了我,我瞄了一眼就点了一个菜——剁椒鱼头。其实我并不喜欢吃鱼,甚至于还有些痛恨(原因以后再说!)。我之所以要点这道菜,那是因为我在这儿吃过很多次了,那些菜说心里话还没我自己做得好吃。也只有这道菜我还没试过,听服务生说这是他们的招牌菜,于是就觉得有试试的必要,而且确实很久没吃过鱼了。那小子就问先生还需要点什么吗?我就和他开了个玩笑:你认为像哥们我这块头大概能吃几个菜?那小子有些不好意思,就说请稍候转身走了!

正当我又打着呵欠怪模怪样地伸着懒腰朝外看的时候,就出现了电影中常用的手法——先是定格,然后放大,放大,再放大,最后是特写:那坐在靠窗边位置的美眉不是今天上午在书城碰到的那位吗?我心下电转,脑海灵光一现:机会难得啊!

但是对于像我这种有贼心没贼胆的人物而言,想做出进一步行动都还是很困难的!这时那个美眉也看到我了,并向我打了个招呼,还冲我笑了笑。天!这无异于又给我催眠了!我想着砍头也不过碗口大个疤,而且人们常说做鬼也风流!于是我大着胆子做出了这辈子第二个正确的决定:我终于站起来向她走过去——尽管我的腿有些打摆子!但我极力不将自己的心情表露在外面,使她认为我是个绅士而非色狼!

于是就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小姐,今天的事真的不好意思!”(我说的话很没后劲。)

“没关系呀,这种事谁都会碰到的,再说你又不是故意的!”(这小丫头片子还挺会说话的!)

“既然这么巧,不如我请小姐吃顿饭算是陪礼道歉!”(我很没底气,生怕她立即拒绝。)

沉默……

“这样不好吧!而且我又不认识你!”(看来这个美眉的警觉性很高!不过好像还有回旋的余地。)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抓紧继续。

“我没别的意思,只想请你吃顿饭以表达我的歉意!不知小姐是否赏脸?”(大家别想歪了,其实那时我还真没别的想法,只觉得这个美眉很有意思,我只想和她说几句话!)

接下来还是沉默。

不知道是我伪善的表情感动了她还是因为别的,她犹豫了一下象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跟我说:“那行吧,不过你别想歪了!”

她这句话让我晕了两次,第一次是因为她总算答应了,我因为高兴差点晕过去;第二次因为美眉的后半句话太直接而使我差点晕过去!说实在的,这些年我很少和美眉打过交道,我不知道现在的美眉是不是都这样。汗!!!!

我只好硬着头皮说:“小姐,我真的只想请你吃顿饭,没别的意思!”

“那就请坐呀!”(声音很甜美,可这会儿怎么着我觉得像是她请我的!)

于是我叫过服务生又加了几样菜,点菜的时候服务生就用那种像抓住了一个蹩脚的小偷的那样的眼神看了我几回!下面的事情就没什么了,无非是海阔天空的乱聊!很让各位失望,这次除了知道这个美眉是湖南人——我的老乡之外,我一无所获!可那会儿我觉得很满足。(差不多六年了,六年来我都没这么开心过,兄弟,你试过吗?)

临走的时候,我还想试试看能不能抓住根稻草,最后的结果是:我淹死了!

回到家里,我继续着我的“事业”,当时我正在走一个迷宫,但怎么也走不出去,于是我就暗骂设计者变态!终于,我还是放弃了,因为我根本没心思再玩下去!万般无奈之下,我就躺到床上去了,并开始胡思乱想,想着我今天的艳遇。不过没多久我就睡着了,以至于电脑也没关!由于本人是现实主义派,第二天我就忘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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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众目睽睽的压力,她又将声调下调了八度,重复了一遍——估计她是怕我第一次没听清楚!!!(好晕!)我看着她发呆的时候她并没注意,她去买单了!我是看着她走过去的,大概有三十秒的时间我还没反应过来,仍在发呆!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不由自主了(尽管我还评不上“流氓色狼”这个光荣称号),只觉得要说清楚,并强调一下,于是我就像梦游一样跟过去了!(看过《猫和老鼠》的同志们都应该见过这一幕的!)

我走到她身后再次强调我不是故意的,那时她正在掏她的小包包,可能觉得我说话时像个幽灵,她吓了一大跳!并要我到她前面去道歉,可我发现她前面是收银台,出于是事实,我觉得有必要让她知道,于是就告诉她了!对于此,好像她的反应很激烈,她就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我估计她那时正在考虑我是来自哪个星球!我发现她买的是音乐CD,就找话和她说。这次谈话时间持续了大约两分钟!(内容略过,嘿嘿!)过了一会儿,她说一个大男人还玩游戏——她看到我手上的东西了!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这很让我难过——好没面子,我堂堂七尺男儿,居然让一个小女孩子这样说我——因为我那时的感觉是,她年龄可能很小,因为她脸上还带着一点稚气!接下来就没我的事了,她没再理我,转身走了!在我向她行注目礼的过程中她离开了书城!要不是收银员发现我手上拿着东西并问我“先生买单吗?”这句话的时候我才回过神,买单的时候在想:是不是漂亮美眉都这么厉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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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dsystem 于 2006-3-14 10:28 发表
支持新上任版主的原创作品!

呵呵,谢谢老大!
因为初来乍到,总该有个见面礼,所以就拿出去年写的一些东西来献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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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邂逅



人家说光阴似箭,还真是没错,工作越忙的时候日子好像过得越快!转眼间,新年就到了!元旦的时候,公司放假三天。

其实我并不喜欢放假,尽管一个人就这样过了五六年,但还是不习惯节假日的气氛!因为在热闹的另一头,别人无法知道我的感觉!差不多六年了,没人知道,我来到深圳这个繁华的都市却是为了一个女孩!我从原来的城市跑到这里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不过不到到一年,她就和我分手了!原因就说不清了(如果用东北话来说就是:不说了,伤自尊了!)。

也许是我太在意那次失败的感情,从此就将自己封闭起来,不再去想那些东西,认为幸福永远是别人的,与我无关!

由于平时工作太忙,很少有闲暇,无论在公司或在家中我大都靠忙碌来打发时间!其实,我很怕没事做的时候,因为忙碌可以让我想不了太多,也就少了很多自寻烦恼的事!实在不行,我就玩游戏,这是我这几年打发无聊时光最好的工具,不知道为什么,都快三十岁了,我却还有种小孩子的心性,那就是尽管我是一个人玩,但会极忘情!我喜欢玩剧情游戏,喜欢随着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喜怒哀乐!更喜欢在游戏背景音乐下看内中人物的对话,因为那让我入神,随之飘舞!
元旦那天我照例去了书城!这几年也只有书城才是我常去的地方,记得那会儿这里还没有书城,我却愿意花一个小时坐车去深圳书城!我去书城买书的日子不多,那不是我不喜欢读书,而是现在很多书都是为了掏读者的腰包来迎合读者,除了哗众取宠之外我实在没别的感觉!所以我到书城一般都是为了买游戏!那天也不例外!到了书城我就一头扎进去了!节日里的书城人多得要死,人们都是挨挤着来来往往。

也许是老天开眼了,或者说可见天怜,我想。

我选了一款最中意的游戏拿在手上,高高地举着从人群中往外挤!那时有很多人在挑东西,有蹲着的,站着的,也有弯着腰的,当我正准备从一个弯着腰的女孩旁边挤过去时,她突然直起身来,我急忙缩手,但还是迟了,只听见一声闷响,这下完了!我心想。

因为那时我的手本就举得很高,以为缩手就能避过,谁知那女孩太高了!(好晕!!)物理学上说两个运动方向相反并在同一直线上的物体如果加速度较大的话将会发生激烈的碰撞将产生并消耗掉相当大的能量,它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验证!要知道,我手上拿着的可是内装塑料盒外有硬纸壳的游戏盒——并且八个角都是直角,在没有缓冲的情况下撞上另个物体应该是极具杀伤力的,我想。

物理学实在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效果马上就出来了!

在她回头之前我赶紧说小姐对不起,我想大概是动量定理实践得很彻底,反应之剧烈前所未见!碰撞所造成的后果就是产生了差不多八十五分贝的声音(能量啊!!)!——她说了一句话:“你就不会注意点儿呀!”(这句话让我“永生难忘”!)旁边的人也突然集体沉默!(我想那时的情景一定很搞笑,因为我现在写的时候还在笑!)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的表情,但是我想大概不会很好看!

兴许是旁边所有人都坚信沉默是金的时候,女孩可能有所察觉,她立马脸红了!那可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脸(这里不做描述,嘿嘿!),我呆在那儿却说不出什么话了——大概那时我所有的语言细胞也已全部为之殉情!我想我那时的表情可能与猪八戒见到嫦娥的时候差不多!——我的呼吸几乎快没了!(说心里话,那时我还闻到了她身上的那淡淡香味!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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