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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名律师马克东曾承认部分欺诈行为

庭审结束之后,马克东(穿白衬衣者)在庭审记录上签名确认。余亚莲/摄     普通人也许难以理解,一个简单的案子为何会产生100万的巨额律师费,也正因为这种疑问,才“坐实”了马克东的涉嫌诈骗罪名。昨日庭上,公诉机关出具了马克东在侦查阶段所作的第一份口供,以解释百万律师费的缘由。   在押时被迫二选一     当时马克东是这样供述的:“我和赵文刚见面时,他出手阔气,就连见面的地方四周都安装了摄像头。赵文刚这种人是混黑道的,很有钱,再加上他又说钱不是问题,只要能搞定就好。我想,要赚就要赚这种人的钱。当时我知道按照正常程序宋鹏飞案完全可以中止审理,但我想挣这个钱,并且赵又有钱,所以我就以律师费的名义先接了这个案子。”     对于这份口供,马克东称其“来源曲折”:     马克东表示,自己被拘留时,手头上正办着两个死刑案子,还有一个1000万的执行案子也正在办理中,自己急于出去。此时,辽宁警方一许姓科长向马承诺,马可以选择承认“行贿了法官”或者“诈骗了当事人”,只要承认了,就立即可以取保候审,该科长还拍着胸脯以人格向马克东担保。     大毒枭一命80万     马克东说,在获得该科长的这种“人格担保”后,他当即作出了这份承认了部分欺诈行为的口供并在上面签字。     只是事与愿违,马克东最终未能取保候审,当时作出“人格担保”的科长还为此哭了,马克东的理解是:“他是觉得把这么好的人关进去了,心里过意不去才哭的。”     至于为何开价80万代理一个简单的案子,马克东认为,当时金色年华的案子闹出人命了,赵文刚等人就赔了人家80万元,现在要保宋鹏飞一命,“宋鹏飞的命也值80万”。     马克东最后陈述:     请给我一张纸一支笔     被告人马克东说,此案是他从事政法工作以来最难办理的一件案件,并非因案件涉及自己而感到难办,而是办案单位在垄断了所有的司法资源之后,还采取了一些非法的手段。     马克东表示,自己被拘留后,从来都未能单独会见过律师。办案机关不准他和家人通信,甚至连一张纸一支笔都不给他。     马克东在最后陈述时说:“作为被告,我认为法院应该判我无罪,但我又不敢奢望法院判我无罪。我希望法院本着职业道德和良心向上级如实汇报该案的情况,并通知看守所给我一张纸、一支笔,我要为自己写辩护词。”     法庭审理结束后,广东省律协副会长李淳,走到被告席边上抓着马克东的手,激动地说:“省市律协甚至是全国律协的人都很关注你的案子,我们和你的意见基本一样,你好好保重身体。我只嘱咐你几句,作为一个律师,无论在任何时候,你都要表现出一个律师的骨气和气节。”     马克东豁达地表示:“没事的,有时候苦难也是一种财富,一切都是小事情,没关系。”     在站前区法院的允许下,一年多没见面的亲友简短地和马克东聊了几句,还给马克东带来了广州的中秋月饼。马克东站在被告席上,吃着亲人亲手递来的中秋月饼,他的另一只手上还挂着半边手铐。     被告庭上申辩:     所有人都会问律师“你与法官熟不熟”     昨日庭上,控辩双方最大的争议是,百万费用到底是正当的代理费用还是诈骗所得。对此,马克东在庭上的一席话别有深意。     他说,在现行法制环境下,任何一个案子依法辩护都是主要的,找关系则是辅助手段。然而,几乎所有的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办案的时候都会问:“你跟法官熟不熟,跟法院的关系好不好?”     马克东说,按照该案的逻辑推理,一旦律师表示自己和法院“很熟”,必然只有两个结果,“真的很熟”则涉嫌行贿,“假的很熟”则涉嫌诈骗。

涉嫌诈骗毒枭 广州黑帮第一案辩护律师今受审

    今年1月24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广州知名律师马克东因涉嫌诈骗辽宁一毒枭100多万元而被辽宁警方带走一事,在律师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今天上午,此案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参加今天庭审的,除了马克东的亲友和同事之外,广州市、广东省以及中华全国律协都将派出代表到营口旁听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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